试析宋代官员墓葬选址特点与影响因素

试析宋代官员墓葬选址特点与影响因素

(一)北宋时期

从目前的考古发现情况来看,北宋官员归葬原籍所占比例最高(图二),其中最早的纪年墓是陕西西安长安区郭杜镇天禧二年(1018年)李保枢墓[2],最晚的纪年墓是河南安阳宣和七年(1125年)韩治墓[3],基本从北宋初年延续至北宋灭亡。墓葬分布范围较广,涵盖赵宋政权统治区的南北多地。部分官员死亡地点甚至远离原籍上千公里,依然选择归葬祖茔,如政和年间刘正夫领职京师,二月亡于京师任上,随即其妻、子扶柩归于浙江衢州祖茔[4]。从官员官品来看,死后归葬原籍的官员既包括韩琦、韩忠彦、富弼等三品以上的高等级官员,也有吴愿、赵恪等九品低级官员,表明卒后归葬祖居地是当时多数官员的选择。

图二 北宋各品官员葬地分类示意图

官员死后归葬原籍祖茔,部分还形成了聚族而葬的家族墓地。经考古发掘,保存较好、埋葬较为集中的北宋官员家族墓地主要包括:河南安阳韩琦家族墓[5]、洛阳富弼家族墓[6],陕西蓝田吕氏家族墓[7],河北临城王氏家族 墓[8],山东栖霞慕家店慕伉家族墓[9],安徽合肥包拯家族墓[10]、青阳金龟原滕子京家族墓[11],以及江苏南京江宁徐的家族墓[12]等。

官员埋葬迁居地的情况相对复杂,基本可分为:游宦之地、风水佳地、京畿等经济、文化较发达地区,以及远离战乱等地,与宋代官员迁徙方向基本吻合。其中,官员出仕南北各地,部分直接葬于游宦地区,有时其家族成员也随葬其游宦之地。如范致虚原籍福建建阳,曾为北宋重臣,靖康抗金战争时落败,后召复资政殿学士、知鼎州,曾在河南方城发现范致虚父亲范通直、弟范致祥及其母彊氏等家族成员墓 葬[13]。此外,开封、洛阳作为北宋政治、文化中心,为把握政治动态,部分官员多迁居于此,这一区域也发现部分高等级官员墓葬,如河南洛阳建隆元年(960年)安审韬墓[14]、河南新安建隆二年(961年)杨承信墓[15]、河南洛阳元丰八年(1085年)王拱辰墓[16]等。其中,杨承信原为沙陀部人,北宋建隆元年以“忠正节度使、兼侍中杨承信为护国节度使”[17];王拱辰原籍开封咸平,官至彰德军节度、相州管内观察处置等使,卒后赠开府仪同三司,此二人政治地位均较显赫。总体看来,北宋官员由中央派遣游宦各地,死后多归葬原籍祖茔,河南京畿地区虽埋葬部分高等级官员,但并未形成高等级墓葬集中埋葬区域,与唐代高等级官员墓葬集中于两京地区的情况不同。

(二)南宋时期

宋室南渡后,南宋政权统治区长期囿于秦岭、淮河一线以南,部分北方官员受战乱等影响,无法回到祖居地安葬,多数葬于南方迁移之地。因此,这一时期选择埋葬迁居之地的官员墓葬较前期大幅增多(图三)。迁居地点既包括临安等政治、文化发达区域,又有游宦之所,以及风景秀美、远离战火的地区,如浙江杭州曾发现南宋建宁军节度使韦谦夫妇墓[18],韦谦父韦渊为高宗生母韦太后亲弟,韦谦生前官居二品,任太尉、建宁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卒后高宗“命睿思殿祗候王晋行护葬事”[19],该墓葬等级较高,为一座敕葬墓。总体看来,南宋高等级官员也并未集中葬于临安等京畿之所,墓葬分布较为分散。并且北人流落南方后,虽维持了部分礼制,但受“权葬”及南方自然环境等因素影响,其墓葬形制多“入乡随俗”,采用当地葬制埋葬[20]。

图三 南宋各品官员葬地分类示意图

从官员墓葬发现情况来看,这一时期,归葬祖居地的官员墓葬依然占有较大比重,埋葬地点遍布南宋政权统辖区域。自建康南渡持续至南宋灭亡,归葬原籍祖茔的官员既包括三品以上高等级官员,也有八、九品低级官员,经考古工作发现较为重要的家族墓地包括:四川华蓥安丙家族墓[21]、浙江温岭新河镇河头梁村戴氏家族 墓[22]及武义明招山南宋吕祖谦家族墓[23]等。

此外,南宋宗室成员埋葬地点与北宋相比也发生较大变化。与北宋宗室多数埋葬于巩义皇陵区不同,迁居于秦岭、淮河以南的南宋宗室多选择以小家族形式埋葬。绍兴地区虽为南宋帝陵陵寝所在,但根据目前的考古材料,宗室成员并未集中埋葬于南宋帝陵区内,并且,即使宗室成员同居一地、葬于一县,但因已出五服之外,也分别葬于不同地点,并不因同为宗室而葬于同一家族墓地中。如南渡后居于吉州的魏王六世孙赵公育、七世孙赵彦俉,死后均葬于庐陵县,据其墓志载,公育于嘉泰三年(1203年)去世,“遗命从葬亲侧。以十月丙午归窆,其地在庐陵县美化坊赵家塘之原”[24];彦俉卒于嘉泰元年(1201年),“(嘉泰)二年九月庚申,葬庐陵县儒林乡龙坡之原”[25]。按公育曾祖克友、祖叔褧、父守之,彦俉曾祖叔峣、祖梃之、父公 ,二者虽同为赵宋宗室,并均出于魏王一系,但属于五服之外的宗亲。由此可见,两宋时期赵宋宗室成员埋葬地点与埋葬形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宗室成员从集中葬于公共宗族墓地逐渐向以家族为单位、分散埋葬形式转变,也反映了宋代以小家族聚族埋葬的基本发展趋势。

二、宋代官员墓葬选址影响因素分析

如前所述,两宋时期官员墓葬分布并不集中,北宋官员墓葬埋葬区域可分为祖居地、迁居地两大类,并以祖居地为主。迁居之地主要包括:官员生前游宦之地,京畿等政治、经济中心,以及风水秀美、远离战乱等寓居之所。宋室南渡后,赵宋王朝所辖地域囿于秦岭、淮河以南,受移民等因素影响,埋葬迁居之地的官员墓葬较前期有所增长,但墓葬选址基本延续前期特点,归葬原籍仍占较大比例。结合这一选址特点与相关文献材料,推测影响宋代官员墓葬选址的主要因素包含以下几方面。

(一)帝陵陪葬制度的变化

赐臣子死后陪葬皇帝陵园内的“陪陵”制度,可上溯至西汉,帝陵陪葬墓不仅包括皇室宗亲,亦有较多生前立有特殊功勋的官员。北魏时期,瀍河两侧的帝陵陪葬墓主要埋葬元氏皇室、“九姓帝族”“勋旧八姓”和内入的“余部诸姓”,以及一些重要降臣[26]。自唐初太宗下诏自为“终制”,便恢复了将相大臣陪陵制度,此后唐陵也多有功勋大臣陪葬[27]。除宗室外,部分政治地位较高的官员也享有陪葬皇陵的殊荣,如陪葬太宗昭陵的文武大臣墓比皇族墓还多,其中魏征、李靖、李勣等功臣的墓葬规模尤为宏大[28]。盛唐以后,陪陵制度逐渐式微,陪葬帝陵的墓主群体也发生改变。基本看来,“(帝陵陪葬墓)从盛唐以前以功臣密戚为主渐次成为功臣与皇族对等,盛唐以后已全为皇族陪葬”[29],形成了家族式聚族而葬的转变。促成这一转变的原因,推测与唐代后期中央皇权衰落有关,随着中央天子式微与藩镇百僚之藐视,陪葬帝陵已与往日荣耀无关,导致了唐陵陪葬墓地的寥落[30]。此外,晚唐以后家族墓葬的兴起或许也是促使陪葬墓变化的一个重要因素[31]。

北宋皇陵位于今河南巩义市(原巩义县),自乾德二年(964年)太祖赵匡胤改卜其父赵弘殷于河南府巩县,至北宋灭亡,共埋葬7位皇帝及赵匡胤之父赵弘殷,即“七帝八陵”。陵区内祔葬有22座皇后陵,上千座皇室陪葬墓,布局整齐划一。据北宋皇陵区出土的陪葬墓墓志、墓记,陪葬墓的墓主均为皇族宗室,包括皇子、皇孙、未出嫁的公主,以及与诸王合葬的夫人等[32],仅有陪葬安陵的昭宪皇太后之妹,是唯一一位以皇亲身份陪葬的外姓[33]。南宋帝陵位于今浙江绍兴,自绍兴元年(1131年)哲宗皇后孟氏崩,高宗依其遗诏将其葬于绍兴东南宝山开始,除末三帝未能归葬外,南宋六帝及部分皇后均葬于绍兴宝山,再加上崩于五国城但梓宫仍还葬宝山的徽宗,南宋帝陵共葬“七帝七后”。

与汉、唐功臣贵戚陪葬皇陵不同,北宋时期官员不论官品高低,政治地位显耀与否,多不陪葬皇陵。在皇陵区发现的书有“包拯墓”“寇准墓”的墓碑,据研究多立于清代,相关史料最早见于《明一统志》、明嘉靖《巩县志》等志书[34]。1973年,包拯家族墓地在今安徽合肥发现,共发掘墓葬12座。根据出土墓志,墓主身份较为明确的墓葬共计6座,分别属于包拯夫妇原葬墓(M8、M6)、包拯夫妇迁葬墓(M1)、长子包繶夫妇(M7)、次子包绶夫妇(M5)、孙包永年(M4)等[35]。包拯籍贯安徽合肥,其死后依然选择归葬原籍。同时,受流行于世的“五音姓利说”影响,北宋皇陵从全陵选址到各陵的相地择陵、陵穴间相互方位关系乃至诸陵坟台、地宫的高阔深浅等,均依照“五音姓利说”赵姓角音埋葬[36]。北宋皇陵为赵宋一姓之墓地,是为便于依照赵姓所属五音规划墓地,皇陵不用臣庶陪葬也体现了宋代丧葬对家族、姓氏的重视[37]。

南宋以后,多数南渡宗室都是无服宗室,是皇帝的疏族远亲,宗室的管理模式、居住地点、入仕途径等都较北宋发生了较大变化。不同于北宋宗室多集中生活在开封、洛阳两京地区,除拜谒皇陵外禁止一切外出活动以隔绝宗室与其他大臣之间的往来,南宋宗室散居各地,并在南宋政权重建时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宗室逐渐开始接受当地士大夫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特别是有关家庭和宗族的价值观,个体家族认同的重要性逐步提高[38]。宗室也越来越多地渗入到帝国的地方精英集团,形成了各个独立生活的宗室家族。

总体看来,南宋宗室埋葬地逐渐从北宋时期聚族而葬的公共宗族墓地向以小家族为单位的家族墓地转变,一方面表明两宋时期宗室的成员组成、管理制度都产生了较大变化;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以小家族为单位的家族墓地在赵宋宗室中逐渐占据优势。南宋皇陵主要埋葬历代帝后,宗室成员不再集中陪葬帝陵,进一步表现出唐宋时期帝陵陪葬制度的变化。

陪葬皇陵作为一种死后殊荣,曾是维护中央集权政治的手段与制度,唐代帝陵陪葬墓,无论地面设施、墓室结构、壁画装饰、石门石棺床等的使用、随葬俑及墓志、哀册等诸方面,均表现出明显的墓葬等级制度[39]。北宋皇陵基本以帝后及宗室墓葬为主,宋陵区的帝、后及皇室陪葬墓,在墓葬规制、石刻数量、坟茔尺寸等方面均体现出严格的等级制度[40]。宋代宗室以外的异姓官员,不论官品高低均无陪葬皇陵的殊荣,使得借助陪葬皇陵彰显等级制度的影响力减弱。同时,随着陪葬帝陵制度的废止,高等级官员不再集中葬于皇陵陪葬区,而是广泛埋葬于帝国统辖区域内,其墓葬形制、随葬器物也多受埋葬地传统葬俗等因素影响,墓葬面貌体现出较强的地域特色。甚至在宋室南渡后,迁居到南方地区的赵宋宗室,墓葬面貌也与埋葬地葬制趋于相近,本地化的表现尤为明显[41]。

(二)归葬原籍与聚族埋葬习俗

生前游宦各地,死后归葬原籍,成为宋代官员埋葬的基本趋势。无论官品高低,官员死后多归葬父祖墓侧,建立起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家族为单位,一姓多代聚族而葬的家族墓地。

安土重迁观念植根于中国传统社会,自秦汉始,家族便与地缘成为密不可分的整体。两汉时得到皇帝赏赐陪葬帝陵的官员,部分以不能归葬故土为恨,如韦贤之子韦玄成虽被赐葬杜陵,去世前依然期望归葬于父墓之侧[42]。宋代文献也常有部分官员、士大夫以死后归葬祖茔作为临终遗愿的记载,如《邵氏闻见录》中邵伯温记其父邵雍去世前,曾对死后埋葬地留有遗言:“时康节(邵雍)正寝,诸公议后事于外,有欲葬近洛城者。康节先公已知,呼伯温入曰:‘诸公欲以近城地葬我不可,当从伊川先茔耳。’”[43]可见死后归葬祖茔多为当时士人所愿。对于行为有失,或作奸犯科、愧对祖先的后人,还以不许归葬祖茔为最严厉的惩罚,如包拯尝警戒子孙, “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若孙也”[44]。

除受长期以来形成的聚族而葬传统观念的影响,随着科举取士成为官员入仕的主要途径,宋代官员家族多凭借家族教育谋求科举成功,以维持家族实力。选官制度的变化使得士庶界线逐渐消失,社会流动性增强,为士大夫阶层带来了社会身份的不稳定性。强调宗法制度,也成为士大夫维护自身社会地位的一种手段[45]。在此背景下,宋代社会重新倡导敬宗收族的宗族制度,如张载在《宗法》篇中强调:“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须是明谱系世族与立宗子法。宗法不立,则人不知统系来处。古人亦鲜有不知来处者,宗子法废,后世尚谱牒,犹有遗风。谱牒又废,人家不知来处,无百年之家,骨肉无统,虽至亲,恩亦薄。”[46]家族墓地的建立,以及基于此形成的墓地合族祭祀活动,成为官员家族实现“敬宗收族”、巩固家族势力的重要手段,并结合家族族产、家法的建立,凝聚家族成员,提升个体家族认同感。

例如,陕西蓝田北宋吕氏家族墓地共发现家族成员五代29座墓葬,墓园结构清晰,规划有 序[47]。通过对其家族墓地墓葬位序梳理,蓝田吕氏家族秉承宗法制度,墓葬位序排布区分大宗与旁支,每一宗支内长子墓葬均位于祖墓左后方昭位,余子作为旁支葬于他地,与父亲、长兄构成的大宗墓群区别明显。每一宗支墓葬均由祖墓、长子及孙辈墓葬构成,以祖墓为中心,依照“左昭右穆”原则排布,形成祖孙三代墓葬构成的昭穆葬。该墓地布局清楚,结构明显,是体现家族宗法制度、昭穆关系特点的一座家族墓 地[48]。此外,除考古发现的家族墓地材料,宋元时期葬书、礼书及碑刻中还大量出现族葬图,即埋葬家族成员的茔园布局图,也从侧面体现出当时族葬活动的盛行[49]。

此外,在宋人的孝行观念中,生而养之,死后葬回父祖墓侧继续侍奉先亲,也是归葬父祖墓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促成两宋时期聚族而葬的一股关键力量。北宋景祐五年(1008年),范仲淹为都官员外郎元奉宗所作墓志铭中曾言:“(元)公退十余年,……晚年制敛服葬器,而命诸子曰:‘吾死之日,必归我于父兄之侧,魂如有知,得事亲于地下。’”[50]死后归葬祖茔成为当时彰显孝道的一种表现方法,被多数士人看重。南宋部分士人对北宋以来不归葬祖茔者就有所指责,如《鹤林玉露》中罗大经记欧阳修虽感叹家乡山水秀美,却“乐颖昌山水,作思颖诗,退休竟卜居焉。前辈议其无回首敝庐、息间乔木之意”,父母皆葬永丰,“然公自葬郑夫人之后,不复归故乡”[51],表现了时人对其死后不愿归葬父母墓侧行为的抨击。

诚然,江南地区土浅卑湿,人口稠密,较难找到适于家族成员集体埋葬的大片土地,多数墓志虽记载墓主葬于父祖之侧,实际埋葬仍与祖先坟墓有一定距离[52]。并受自然地理条件、堪舆因素影响,墓葬多占风水,多数墓地呈现出与中原迥然不同的面貌,即在墓地形态上表现为松散的聚集,呈现出“大择葬、小聚葬”的特 征[53]。不过,大量江南士人墓志中仍有墓主归葬祖茔或父祖墓侧的记载,或许也从侧面反映出时人内心对归葬祖茔的渴望与推崇。

(三)地理环境及风水形胜

墓地选址是古人丧葬中最重视的因素之一,至迟在汉代便已出现因埋葬位置不佳,对人命运产生重要影响的记录。北宋程氏《葬说》曾记:“地中之患有二,惟虫与水而已。所谓毋使土亲肤,不惟以土为污,有土则有虫,虫之侵骨,甚可畏也。”[54]墓葬所处的地理环境、山形水势及其体现的风水形胜,也是影响两宋官员埋葬的因素之一。

其中,阴宅风水术的理论基本来源于旧题郭璞《葬书》提出的“遗体受荫”说,即死者与生人“情气相感”,死者遗骸得气,则子孙兴盛[55],所谓“父祖子孙同气,彼安则此安,彼危则此 危”[56]。为保持先人尸骨的完整性,维系祖先与子孙之间的“纽带”,宋人择葬时会综合考虑埋葬地水土环境,以免先人遗骨受水患、虫害等侵扰,从考古所见墓葬选址情况来看亦可映证。比如,开封地区墓葬发现较少,北宋皇陵坐落于距都城东京(今开封市)约122千米左右之地[57]。北宋时期,部分原葬于开封附近的墓葬也因水患改葬他地,如晁补之曾祖原葬开封祥符县,因其地卑多水患,大观四年(1110年)在晁补之及其叔父晁端礼等的主持下,将其墓葬改迁至山东任城吕村鱼山(今山东省任城县吕村鱼山)[58]。晁氏家族成员也多葬于任城鱼山,1973年考古发现2座晁氏家族墓葬,其中一座即为晁补之父母合葬墓[59]。此外,江浙地区宋代墓葬便多择高阜而建,也是为保护先人尸骨完整,免受水患、虫患等自然灾害影响,保持与先人生死同气。

隋唐以后,相墓术大行于世,祖先墓地选址与埋葬时日常被认为与子孙后世吉凶祸福相关,所谓“子孙贫富贵贱,贤愚寿夭,尽系于此”[60]。北宋时期上至皇室,下至庶民,无不以阴阳堪舆为重。如北宋皇陵卜葬选址及陵区布局,受到当时盛行的“五音姓利”影响[61]。宋室南渡后,权攒于绍兴的南宋帝陵也尽量满足五音姓利角音布局方式[62]。宋陵拘忌于“岁月”之利、“方位”之吉,在时人文献中多有记载,如南宋人赵彦卫在描述北宋皇陵地势时,曾言:“永安诸陵,皆东南地穹,西北地垂,东南有山,西北无山,角音所利如此。七陵皆在嵩少之北、洛水之南,虽有冈阜,不甚高,互为形势。”[63]

部分官员墓葬选址也多受风水形胜影响,如北宋滕子京家族墓地位于今安徽青阳县,经考古发掘,多为形制较简单的土坑竖穴墓[64]。不过,滕宗谅对于其家族墓地的选址考虑,在其母刁氏的墓志铭中有详细记载:“初,夫人之长子今祠部外郎宗谅作谏官,以抗章,黜知玉山郡。再贬,莅池阳之榷酤。俄而起倅江宁府事。常谓池之九华山,上凌紫霄,下盘洪流,千岩白云,万壑清风,草木多灵,民人一熙,书契已降,不知干戈,居者得其寿,藏者得其朽。乃叹曰:‘是可隐志焉,是可宅先焉。’即奉先公太博之灵,葬于此山之金鸡原。斯又《大过》之意,至矣哉!时景祐之三载。”[65]可知滕宗谅对于其家族墓地的选址,仍看重墓地所处的风水形胜 条件。

此外,祖先埋葬位置的吉凶,还常被认为是影响子孙后世能否为官任宰的重要因素。如《挥麈录》记载,由于王韶葬母于风水极佳之地,孙王万枢、王万全都做到郎官,王氏兄弟仕宦显达与祖先墓地息息相关[66]。可见时人认为,祖茔择葬位置对后世子孙起着十分重要之影响。

(四)政治因素影响

由于官员具有一定政治身份,其埋葬地点有时还受当时政治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北宋王朝建立之初,中央政权尚不稳固,地方藩镇势力对中央皇权依然存在较强威胁,为加强中央皇权对地方的控制,赐地方节度使及其家属死后归葬京畿成为收拢地方藩镇势力和割裂藩镇节度使与地方联系的重要举措。如葬于河南洛阳的安审韬,原家晋阳,其家族为晚唐、五代河东晋阳地区的重要割据势力,父安金全、兄安审晖及安审琦均为五代至北宋显赫一时的边关重将。侄安守忠曾随宋太宗从征太原,后以感德军节度观察留后致仕,特享宣医、敕葬之荣宠。安审韬生前官职为从二品武宁军节度使、光禄大夫、检校司徒兼御史大夫,建隆元年(960年)二月亡,同年五月归葬洛阳,子孙“以祖母太君卜葬邙山,遂亲扈□□祥车,自雍徂洛,将铭神道。爰得佳城于河南县 平乐乡朱阳村,安而厝之,孝之终也”[67]。虽尚无其他安氏家族成员墓葬材料刊布,但结合文献及出土墓志,推测安审韬及其家族成员在北宋初期已多埋葬于洛阳地区。

此外,两宋高等级官员墓葬虽未集中于京畿地区,但是作为政治中心的开封、洛阳,在北宋政权稳固之后,对官员、士庶依然有极强的吸引力。为经营人脉、把握朝廷动态,部分官员向开封、洛阳等政治核心区集中,死后亦葬于京畿附近,延续了自中唐以来形成的官僚向政治中心迁移、集中的趋势[68]。如熙丰新法时,洛阳就一度成为与王安石变法派意见相左的官员退居之所。以司马光为首,效仿白居易创建香山九老会,组成“洛阳耆英会”,首开北宋士人结社聚集之风,耆英会成员更是反对王安石变法的主力,使当时的洛阳成为与政治中心汴梁抗衡的重镇,并对“元祐更化”产生了重要影响[69]。

其中,预名“耆英会”的王拱辰,原家开封咸平,元丰年间退居洛阳,“(元丰)八年三月,今上即位,拜彰德军节度使。……七月寝疾,诏遣中使挟国医临视。二十三日,薨于府第之正寝。讣闻,两宫惊悼,遣使慰卹,赐予甚厚。又朝中贵人护丧归洛,以开府仪同三司告其第”[70]。王拱辰葬于哲宗初年旧党专政时,卒后由朝廷遣使护丧,使用规格较高的石室墓埋葬可能受到特别的礼遇[71]。又《王开府行状》载,“王氏世葬开封府开封县之苏村,至公始葬其考韩国公于尉氏县之柏子冈。今又卜之地,得于河南府河南县教忠乡府下里,而曰得公薨之年十二月之甲申吉,乃葬公焉”[72]。归葬西京洛阳,或许也与哲宗初年旧党上台后,受这一特殊时期的政治影响有关。

(五)战乱等其他因素

其他因素如战乱等也对官员墓葬选址产生有一定影响。南宋建炎、绍兴年间,金军及北方流民武装持续过江侵扰,长江以南平原地带动荡不安。四川、福建、两广等偏远地区相对安定,远离战火,这一时期多有移民迁徙至此。北宋时期经济富庶、文化发达的苏、润、常地区,曾是官僚家族迁入的主要目的地[73]。建炎、绍兴年间这些地区沦为宋金交战之地,不仅多有士人迁出,原葬于这一地区的部分墓葬也改迁他地,如程俱原葬母于镇江府丹徒县,后因靖康之变,润州驻扎重兵,“童山发屋,殆为荒区”,祖茔遭到破坏,便将母墓改迁到衢州开化程氏故里[74]。

南宋末年元军铁骑南下,生活在原赵宋国境内的居民,纷纷避难,向远离政治中心、相对安定的偏远之地迁徙,获得暂时的安宁。自端平三年(1236年)开始,四川移民大举东迁,此后四川战火不息,移民活动持续四五十年之久[75],就是受战争影响所致。特殊的历史环境,导致部分官员、士庶为躲避战火,选择相对稳定的地区迁居,埋葬之地也相应转向稍安地区。

三、小结

综上所述,由唐至宋,官员埋葬地发生了较大变化,两宋官员无论官品高低,死后多归葬原籍祖茔,部分或葬于游宦之地,或葬于寓居之所,墓葬分布并不集中,与唐代高等级官员集中葬于两京地区有较大差异。高等级官员墓葬形制和随葬器物体现出的等级制度,逐渐被墓葬地域特色所取代。其中,宋代帝陵陪葬制度的变化,使得非宗室之外的异姓官员不再陪葬帝陵,是影响唐宋官员墓葬分布差异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宋室南渡后,赵宋宗室发生较大变化,宗室墓葬也从皇陵区聚族埋葬,向以小单位家族墓地转变,体现了唐宋帝陵陪葬制度的进一步变化。其次,受族葬之风、孝行观念,以及宋代社会逐渐流行的宗族制度等影响,宋代官员多归葬原籍祖居地,以家族形式聚族而葬,家族墓地及相应的墓上祭祀活动,也成为在科举选官背景下,确保家族稳固,实现“敬宗收族”的重要手段。此外,墓地的自然环境与山水形胜,以及政治、文化、风俗等也是影响两宋官员择葬的主要因素。

这些因素使得宋代官员墓葬埋葬区域与唐代产生较大差异,同时官员墓葬的广泛分布,也为宋代官员墓葬向地域性特点发展奠定了基础,使得由唐代墓葬展现出的森严等级制度,到宋代逐渐转变为延续地方传统与墓葬地域特色。由此可见,唐宋之间的“变化”或者“变革”,从官员墓葬材料看,不仅表现为墓葬形制、装饰内容和随葬器物等随时代发展而演变,更是体现在以墓葬为载体,官员内部、士庶之间墓葬等级制度的消弭与地域性特点的凸显[76]。

注释:

[1]齐东方:《唐代县令墓研究》,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北京大学震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编:《古代文明》第8卷,第220~221页,文物出版社,2010年。

[2]陕西西安李保枢墓葬纪年,原简报正文为“天禧三年”,但同文刊布的墓志及墓志录文均为“天禧二年”,本文依照简报刊布墓志所记纪年为准。参见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西安长安区郭杜镇清理的三座宋代李唐王朝后裔家族墓》,《文物》2008年第6期。

[3]河南省文物局编著:《安阳韩琦家族墓地》,第48页,科学出版社,2012年。

[4]衢县文管会:《浙江衢县出土北宋铁铸张氏墓记》,《文物》1979年第8期。

[5]a.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南省文物局南水北调文物保护办公室:《河南安阳市宋代韩琦家族墓地》,《考古》2012年第6期;

b.河南省文物局编著:《安阳韩琦家族墓地》。

[6]a.洛阳市第二文物工作队:《富弼家族墓地发掘简报》,《中原文物》2008年第6期;

b.赵振华、史家珍:《洛阳北宋富弼夫妇墓志研究》,《中原文物》2009年第1期;

c.洛阳市第二文物工作队编:《富弼家族墓地》,中州古籍出版社,2009年。

[7]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编著:《蓝田吕氏家族墓园》,文物出版社,2018年。

[8]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临城县文物保管所编,谢飞等著:《北宋临城王氏家族墓志》,文物出版社,2009年。

[9]a.栖霞县文化馆:《山东栖霞慕家店宋墓》,文物编辑委员会编:《文物资料丛刊》10,第175~176页,文物出版社,1987年;

b.李元章:《山东栖霞市慕家店宋代慕伉墓》,《考古》1998年第5期。

[10]安徽省博物馆:《合肥东郊大兴集北宋包拯家族墓群发掘报告》,文物编辑委员会编:《文物资料丛刊》3,第154~178页,文物出版社,1980年。

[11]青阳县文物管理所:《安徽青阳金龟原北宋滕子京家族墓地清理简报》,《中原文物》2013年第3期。

[12]a.王德庆、陈福坤:《江苏江宁东善乡冯村清理二座北宋墓》,《考古》 1959年第1期;

b.王德庆:《江苏江宁东冯村宋徐的墓清理记》,《考古》1959年第9期。

[13]a.方城县文化馆:《河南省方城县出土宋代石俑》,《文物》1983年第8期;

b.南阳地区文物队等:《河南方城金汤寨北宋范致祥墓》,《文物》1988年第11期;

c.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南方城盐店庄村宋墓》,《文物参考资料》1958年第11期。

[14]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河南省洛阳市北宋安番(审)韬墓发掘简报》,《洛阳考古》2015年第1期。

[15]赵世纲:《北宋杨承信墓志跋》,《考古与文物》1985年第1期。

[16]洛阳地区文物工作队:《北宋王拱辰墓及墓志》,《中原文物》1985年第4期。

[17]〔宋〕李焘撰:《续资治通鉴长编》第2册卷一《太祖》,第20页,中华书局,1979年。

[18]a.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浙江省杭州钢铁厂宋墓概况》,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学刊》第7辑,第467~473页,杭州出版社,2005年;

b.另有关墓主人身份推测,参见郑嘉励著:《读墓:南宋的墓葬与礼俗》,第111页,浙江人民出版社,2022年。

[19]〔宋〕李心传编撰,胡坤点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五,第3346页,中华书局,2013年。

[20]金连玉:《南宋北方移民墓葬初探——以墓葬形制为中心》,《四川文物》2015年第2期。

[21]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编著:《华蓥安丙墓》,文物出版社,2008年。

[22]吴茂云:《新出土戴氏家族墓志与戴复古家世新考》,《台州学院学报》2011年第2期。

[23]郑嘉励:《从南宋徐谓礼墓到吕祖谦家族墓地——读徐谓礼墓札记》,浙江省博物馆编:《东方博物》第46辑,第30~33页,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

[24]〔宋〕周必大:《宗室崇道武经公育墓志铭》,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五一九一,第233册,第113页,上海辞书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25]〔宋〕周必大:《承直郎知东安县赵君彦俉墓志铭》,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五一九〇,第233册,第101页。

[26]宿白:《北魏洛阳城和北邙陵墓——鲜卑遗迹辑录之三》,《文物》1978年第7期。

[27]英卫峰:《唐代帝陵陪葬墓研究》,第155~159页,博士学位论文,西北大学,2011年。

[28]昭陵文物管理所:《昭陵陪葬墓调查记》,《文物》1977年第10期。

[29]沈睿文:《桥陵陪葬墓地研究》,《文博》2000年第5期。

[30]沈睿文著:《唐陵的布局:空间与秩序》,第255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

[31]程义著:《关中地区唐代墓葬研究》,第244页,文物出版社,2012年。

[32]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北宋皇陵》,第460~464页,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年。

[33]《宋史》卷四六三《外戚上》,第13543页,中华书局,1977年。

[34]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北宋皇陵》,第460页。

[35]安徽省博物馆:《合肥东郊大兴集北宋包拯家族墓群发掘报告》,文物编辑委员会编:《文物资料丛刊》3,第154~178页。

[36]冯继仁认为北宋皇陵在推崇宗法关系下,虽对一昭一穆共三代构成的昭穆葬法寻求最大限度的吻合、贴近,但因受多种阴阳禁忌的综合作用,且考虑到宋陵陵域广袤,也未能实现对昭穆葬法的最佳实现。参见冯继仁:《论阴阳勘舆对北宋皇陵的全面影响》,《文物》1994年第8期。

[37]秦大树:《宋代丧葬习俗的变革及其体现的社会意义》,荣新江主编,邓小南、荣新江执行主编:《唐研究》第11卷,第321~32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

[38][美]贾志扬著,赵冬梅译:《天潢贵胄:宋代宗室史》,第223页,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

[39]英卫峰:《唐代帝陵陪葬墓研究》,第172页。

[40]秦大树:《试论北宋皇陵的等级制度》,《考古与文物》2008年第4期。

[41]同[20]。

[42]《汉书》卷七三《韦贤传》,第3115页,中华书局,1962年。

[43]〔宋〕邵伯温撰,李剑雄、刘德权点校:《邵氏闻见录》卷二〇,第221页,中华书局,1983年。

[44]《宋史》卷三一六《包拯列传》,第10318页。

[45]包伟民:《唐宋家族制度嬗变原因试析》,纪宗安、汤开建主编:《暨南史学》第1辑,第76~93页,暨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

[46]章锡琛点校:《张载集·经学理窟·宗法》,第258~259页,中华书局,1978年。

[47]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编著:《蓝田吕氏家族墓园》。

[48]金连玉:《宋代官员墓葬研究》,第172页,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大学,2016年。

[49]a.刘未:《赵居信〈族葬图〉考》,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北京大学震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编:《古代文明》第15卷,第320~33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

b.杨逸:《“复原”礼图:宋元兆域图的绘制与实践》,《南方文物》2021年第4期。

[50]〔宋〕范仲淹:《都官员外郎元公墓志铭》,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三八八,第19册,第35页。

[51]〔宋〕罗大经撰,王瑞来点校:《鹤林玉露》卷一《仕宦归故乡》,第15~16页,中华书局,1983年。

[52]浙江武义明招山吕祖谦家族墓地为南方地区聚族而葬的特例,可能与其家族礼制有关。参见郑嘉励:《从南宋徐谓礼墓到吕祖谦家族墓地——读徐谓礼墓札记》,浙江省博物馆编:《东方博物》第46辑,第30~33页。

[53]郑嘉励著:《读墓:南宋的墓葬与礼俗》,第165~166页。

[54]〔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卷一〇《记葬用柏棺事》,第626页,中华书局,1981年。

[55]旧题〔晋〕郭璞撰,〔元〕吴澄删定:《葬书》,余格格点校:《管氏地理指蒙:外十五种》,第256页,浙江大学出版社,2022年。

[56]〔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卷一〇《葬说》,第623页。

[57]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北宋皇陵》,第3页。

[58]〔宋〕晁补之:《宋尚书刑部郎中知越州军州事赠特进吏部尚书南安晁公改葬记》,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二七三九,第127册,第34页。

[59]山东嘉祥县文管所:《山东嘉祥县钓鱼山发现两座宋墓》,《考古》1986年第9期。

[60]司马光著:《司马氏书仪》卷七《丧仪三》,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1040册,第75页,商务印书馆,1936年。

[61]冯继仁:《论阴阳勘舆对北宋皇陵的全面影响》,《文物》1994年第8期。

[62]刘毅:《南宋绍兴攒宫位次研究》,《考古与文物》2008年第4期。

[63]〔宋〕赵彦卫撰,傅根清点校:《云麓漫钞》卷九,第150页,中华书局,1996年。

[64]同[11]。

[65]〔宋〕范仲淹:《滕公夫人刁氏墓志铭》,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三八八,第19册,第32~33页。

[66]〔南宋〕王明清撰:《挥麈录》,第200页,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

[67]同[14]。

[68]毛汉光著:《中国中古社会史论》,第234~333页,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

[69]周扬波:《洛阳耆英会与北宋中期政局》,《洛阳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

[70]〔宋〕刘挚:《王开府行状》,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一六七八,第77册,第113页。

[71]秦大树著:《宋元明考古》,第140~141页,文物出版社,2004年。

[72]〔宋〕刘挚:《王开府行状》,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一六七八,第77册,第114页。

[73]魏峰著:《宋代迁徙官僚家族研究》,第1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9年。

[74]〔宋〕程俱:《先妣迁奉墓志》,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三三四三,第155册,第395页。

[75]吴松弟著,葛剑雄主编:《中国移民史》第4卷《辽宋金元时期》,第235~236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

[76]金连玉:《宋代官员墓葬研究》,第2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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